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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3/3页)
想了想,我也在句尾加上了相同的笑脸。乘坐电梯下楼,推开公寓的玻璃门,沈令戈正站在车前。沈令戈身后的轿车不是上次那辆黑色的,是一辆银灰色的——看来他的车修好了。见我出来,他笑了一下,没说话,只微抬着目光看向台阶上的我。那目光专注似的,我忽然有些局促,左手握了握包包的肩带,右手悄悄扯了一下裙子,一步一步走下台阶,直至走到沈令戈面前。“嗨。”我扯出一个笑,冲他轻摆一下手,主动招呼道。沈令戈微微颔首,眼神温和,然后替我打开后车门,说:“上车吧。”我们都坐在车子后排,上车后,他提了一个纸袋给我:“还没吃早餐吧,先吃一些东西垫垫肚子。”我接过来,向他道谢。打开纸袋,里面是三明治和豆浆。沈令戈说:“在家里做的,很健康。”我愣了一下,问他:“你自己做的吗?”他笑了笑:“做得不好,趁热吃。”我点点头,咬了一口三明治。没想到他会做饭,虽然是简单的餐点,但味道很不错。我对他说:“很好吃。”他看着我:“喜欢就好。”吃完整理好后,车子正好到达医院,我与沈令戈下车进去,司机则将车开进停车场停好。也许见我情绪稳定,沈令戈没有像上次一样让我在门口等他,我便随他一起进去。当初伤口缝合对医生来说似乎就是小菜一碟般的操作,拆线更是熟练,没过多久,黑色的线就从沈令戈的皮肤上抽了出来,留下大约五、六厘米的疤痕。沈令戈手臂皮肤白皙光洁,蜈蚣状的伤痕扒在上面实在算不上美观,而是扎眼。即使他曾说他是男人没关系或者安慰我可以用袖子遮挡,我还是有些难受,心里闷闷的。我想如果是我自己因为无妄之灾在手臂上留下永远存在的疤痕,我一定会懊恼到失眠好几个夜晚。这还是现在的二十五岁的我的想法,自觉已经豁达许多。如果是十几岁的少年的我,未曾踏入成年人的门槛,未曾经历过什么,也未曾窥见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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