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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0 (第3/3页)
但是点餐时兴致缺缺,这是为了迎合自己,李万寻一想就心情舒畅,于是根据周砚森的口味点了些不那么“西式”的,意面都是黑胡椒口味的,“牛排吃吗?”“不吃。”周砚森摇头,肉类他极少吃生的,但在这种地方点全熟无异于丢脸,忽的,周砚森想到了什么,抬头看向李万寻:“你也别吃了。”李万寻:“?”不至于吧兄弟,你不爱吃我也不能吃。“才养了几天?”周砚森神色有瞬间的别扭:“等再养好些。”李万寻将这模棱两可的话翻来覆去过了十几遍,像是终于明白了周砚森的意思,他眯了眯眼,“你是指……我的胃病?”周砚森点头:“嗯。”不夸张地说,酥麻从心脏瞬间涌遍全身,李万寻指尖轻颤:“你怎么知道的?”“很难知道吗?”周砚森反问,“总之想吃再忍忍。”来自爱慕之人的关心,李少紧张得声线都在哆嗦,毕竟这种话从周砚森嘴里说出来太难了,他也成功被男人带偏了话题,转头同侍者说:“再来一份玉米浓汤,就这些。”周砚森黑眸注视着李万寻,想到了他刚才的问题,怎么知道的?李万寻对周砚森的第一印象是在满邬县,可他的那辆车都是周砚森改装的,交际怎么可能是从这里开始的?更早之前,喝了酒的小少爷开车到了他店里,彼时周砚森也是一件工字背心加黑长裤,李万寻跌跌撞撞从车上下来,还要朋友扶着,一看就是喝的爹妈不认,但他醉酒跟旁人不一样,眼尾晕染开一抹红,眼神飘忽不定,看谁都像勾|引,李万寻盯着周砚森看了几秒,由衷感叹:“型男,帅气!”周砚森生平第一次被人嘴上占便宜,还没反驳的机会。是李万寻的朋友说了改装要求,李少爷本人则蹲在门口,看谁路过就“嘿!”一声,吓到人就偷着乐,没被打简直是奇迹。临走前李万寻还冲周砚森挥了挥手,特别好说话,眼中春波荡漾:“老板加油!老板再见。”后来周砚森才知道,那位是李家少爷,叫李万寻,出了名的情场浪子,换过的男女朋友可绕青城三圈。听到这里,周砚森的一些心思瞬间就灭了,爱情观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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