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8 (第3/3页)
挑。还和刘夏酒吧常驻的几个歌手一起,组了一个临时小乐队。还取了一个煞人应景又中二的名字——Blood。刘夏常常分不清何子殊究竟是为了唱歌来的,还是为了那几千块糊口的工资。直到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他遇到了陆瑾沉。一切都不一样了。黎星作为最老牌唱片公司,在最初那个年代几乎无人能及。但后续力量不足,又因为一些重要合伙人撤资、风波缠身,导致运作链断裂,一步步衰落。成了圈子里“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存在。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被顾氏收购后强势杀出,几乎要登顶业界。为了不让黎星一家独大,乐青避其锋芒,成功打了一个迂回战。从“个人歌手”转向“天团”,组建了“APEX”。且只建了这么一支乐队。野心不言而喻。拿它当做最大的筹码,压一压黎星的势头,抢一杯羹。陆瑾沉从一开始便是定好的队长。而何子殊,是陆瑾沉从酒吧捡回来的。刘夏还记得。陆瑾沉来的时候,何子殊正穿着大了一码的白色T恤衫。在酒吧昏黄的灯光下,坐在被涂鸦的看不出原先颜色的高脚椅上,哼着一支乡野小调。连正式演出都称不上。就是何子殊平日拿来开嗓的玩意。就是刘夏听不懂又欣赏不来,除了装模作样喊声“妙啊妙啊”之外,再憋不出一句话的那种“艺术”。那时刘夏只注意到陆瑾沉出挑的脸,看着他坐在角落里,听完了全程。谢幕的时候,在一层又一层交叠的彩灯下,在一圈又一圈女孩子嬉笑调侃的喊声中。陆瑾沉慢慢起身,朝着何子殊走来,站定。刘夏不知道陆瑾沉跟何子殊说了什么,只知道那人留了一句“老板,这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