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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3页)
伍剑。伍剑按照林遇江唱的歌词,嘴里默念了两遍:“这是我的歌?哦,对,这是我的歌。”随即试着哼唱了两三句,终于把他这首歌的调子找了回来。听着伍剑口中歌词一致,曲调旋律却完全迥异的歌,众人陷入了沉默,心底发出了同一个疑问——“这是,同一首歌?”林遇江兴奋地说:“对对对!就是这首!您唱得真好听!”说罢也情不自禁地像在浴室里跟随手机一起高歌的每一次个人演唱会,跟着伍剑唱了起来。然后伍剑唱着唱着,发现将这首歌明明唱了上百遍还出了专辑的自己,调子被林遇江带着一起跑,去往天涯海角,再也找不回来了。周围过往的人捂着耳朵,经过他们身边时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过他们,然后似逃跑般大步快速走过。众人:……作者有话要说: 晚来啦~对不住呀。☆、共居一间房经历大厅演(丢)唱(人)事件后,林遇江这个本来就性格开朗的“插班生”,迅速融入了原来嘉宾之中。这次旅游的规则挺俗套,节目组不允许他们使用私人资金,并且只给了六人一共一万加币现金费用,这笔钱将用于支付他们为时五天的旅行中的吃喝游玩与住宿。当然,这其中,住宿要占据大头。比如他们现在所居住的这所酒店,每间房间每晚大概两百加币,为了节省费用,他们必须两两共居一间,五天下来,就要花上将近六千元。钱由郑欣倩管理着,每个人每天发一百加币供使用,余下的钱做为公用的交通和门票费用。林遇江拖着行李,一边跟他们聊天了解情况,又顺便问了下自己今晚是和谁共居一间房。季雪岭笑眯眯地说了句:“和我。”林遇江:……他作出懊丧表情:“我还以为能和我偶像同一个房间呢。”伍剑哈哈了两声,看了一眼季雪岭。林遇江知道他们因为是常驻嘉宾,在自己来之前已经共处了很长时间。自己中途加入,是来临时填补这期有事没法来的那个人的缺,如果一来就这么要拆散打乱他们本来的组合的话,必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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