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们要分手了_分卷阅读4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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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8 (第2/3页)

,有一次他去理发店花800大洋烫了一头小卷儿,每天睡觉前顶着一脑袋塑料棒真的很像包租婆,于是很长一段时间我微信头像都是他那张照片儿,被他打死我都没换。后来拍了他更好笑的照片我就换了。我俩各种账号的头像经常都是对方的丑照,而且五花八门的。

再后来媳妇儿毕业了,开始折腾他内小酒吧,那时候我已经挣了点儿钱,也不多,就十几万,基本全投给他了,他还跟银行贷了点儿款。那段时间应该是我俩最穷的时候,不但没钱,还有债,而且媳妇儿那店也不是一开就开成了的,头一回没经验玩儿倒闭了,然后不死心地重盘店面又来了一次才磕磕绊绊的开起来。

现在想想我俩当时真挺有病,虽然没钱,但穷的很大胆,俩人都属于那种只要眼下有饭吃就不管下一顿在哪儿的人。有一年情人节我俩出去小资,结完账突然发现我俩卡上加起来只有一百多块钱了,这种情况下我居然还很淡定地花三十块钱在超市买了几张刮刮乐,更神奇的是还中了三百块。于是我俩高高兴兴地拿着这三百块看电影去了,看完电影又去吃了顿烧烤,花的一分不剩,完全没考虑我俩第二天吃什么。类似的事儿我俩当时干的海了去了,银行卡里的数字好像从来不能让我俩产生危机感,我一直觉得我俩当时没饿死实在是件不太科学的事儿。

媳妇儿总是奢侈完了以后才开始反省,酒足饭饱地摸着肚皮说:“咱俩这样不行,咱俩太败家了,不能这样过日子,咱家没钱......”一脸昏君样。

好吧,其实我也没资格笑话他。

那时候我俩逛商场通常就真的只是逛逛,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媳妇儿在李维斯看上一条裤子,打折下来也就700多,我也觉得他穿那条裤子很好看,但他看了半天最后还是放下了,说他衣服多着呢,先不买了。

我俩上学的时候都挺宽裕的,媳妇儿放我们那儿不大不小也算个guan二代,如果他回家考个公务员什么的肯定能安稳体面的过一辈子,绝对不会经历这种看到一件儿自己喜欢的衣服只能巴巴的眼馋一会儿的窘境。我知道他不差这一条裤子,但心里真挺不是滋味儿的,后来我偷偷把我爸以前给的一块儿表卖了,跟他说上个月欠的一笔货款下来了,第二天带着他在商场挥金如土,跟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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