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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2 (第1/3页)
处用一颗鸽子扣系上。振翅的鸽子是白金底,上面嵌满了钻石,鸽子眼睛是一颗大尺寸的血钻。一头秀丽的头发松松地用绸带系在脖子后,看起来优美纯净,不啻于任何一个上城的Omega豪贵,甚至比他们更多了一点不谙世事的天真和柔软。只是在程景曜面前,那种玻璃罩一样的精美很快就会破碎。他紧张起来,又有些讨好地问:“你晚上在家吃饭吧?”“嗯。”程景曜向他走去,“宋伯呢?其他人呢?”“我给他们放了假。”杨昭说着有些底气不足,像是怕程景曜误会似的,“方便说话一些。”程景曜当然不会误会,杨昭总是把自己装得像个上城人,自然也会像所有上城人一样对犯罪感到羞耻。他不会去看望被收押的程返,并且这件事连家里的佣人都不能知道,但并不代表他不在乎自己那个闯祸的儿子。想到杨昭叫他回来的原因,程景曜心情也不怎么愉快:“你都给厨师放假了,晚上我们吃什么?”程景曜想,他们好久没有单独一起出去过了。以前一起出去,总是要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说服杨昭。说程博赡会让他出席公司的晚会,他需要新的符合场合的衣服什么的。只不过几次杨昭都没能去参加公司晚会年会,知道程景曜骗他,就更不愿意和他一起出去。说服他一起外出就餐就更费劲,今晚却是正好的机会。杨昭难为情地交握着葱白一样不知人间烟火的双手:“我做吧,我会做烩饭。”这是他唯一会做的饭,也是十分具有下城特色的一道饭,把饭菜和肉放在一锅煮,然后放调料,再一锅吃。自然不是精美的食物,所以杨昭说出来之后就更难为情,他面颊绯红:“你要是不想吃,也可以出去吃,我听你的。”程景曜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烩饭吧。”这个饭程景曜中学时似乎吃过一次。那时他抓着杨昭告诉他,他的同学都嫌学校的饭菜不好吃,都是妈妈中午送新鲜的饭过来,所以他也要。杨昭不太会做饭,但当时急于做一个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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