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想死的那天就去死了_分卷阅读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3 (第3/3页)

将我往前一拉,恶狠狠道。

我望着他后脑勺,有两个旋,我小时候听我妈说,两个旋的人脾气坏得很,性格还犟。

我觉得我妈说得对极了。

我想把他后脑勺上的旋打成一个。

对我温柔一点是会怎么样?

你个臭西瓜皮。

第6章

他在前面走得很快,我四处张望着,以前这些东西属于自己的时候没怎么上心,如今一看倒觉得蛮有意思。

还好云家已经归了大哥,不然迟早被我败光。

我当初一掷千金为谢集的公司开路,如今他高高在上,我倒像他嘴里那般,成了乞丐。

被他包养的乞丐,呵呵。

倒也行啦,左右还是能吃能喝的。

“去试试那件。”他不知何时停了下来,我抬头看他,他伸手一把拉过我的手,将我牵了进去。

是他常买的店,他拿了件白色毛衣递给我。

才刚刚秋分,他就急忙给我买毛衣,真是的,嘴上说要我快点去死,倒是给我规划了冬天穿什么。

我默默无言,将毛衣拿进试衣间,灯光打得很暗,我低头摸摸肋骨,觉得有些硌手。

我这两年愈发的瘦,早年我还有腹肌,现在比白斩鸡还白斩鸡,也多亏了谢集,这两年我住院宛如吃饭,恨不得一日三顿,最后死在医院。

毛衣太过柔软,我将头埋进去,呼噜呼噜,险些又哭出来。

*

换好衣服出去给他看,他扫了一眼点点头,又给我拿了两套西服。

我这两年很少买衣服了,一时落得如此大礼,只好讨好似的对他笑。

低头看了眼手里衣服的标价,琢磨着我屋里那些谢集拿来砸我的杯子差不多一个可以买个三四件。

又想起前些日子在周晚星那里借来的书上,有篇文章说“爱一个人就要满足他的喜好,找一个能够满足自己喜好的人才能算作爱情。”

文章里的女主人喜好收集杯子,她的前夫每日只会抱怨她为什么要买这么多的杯子,她的老公却会在屋子里留出一面精心装扮的镂空墙面,只为给她放喜好的杯子。

是不是爱情我倒是分不清,只觉得心底有一股子酸气,慢慢往喉咙里钻。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