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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3页)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想起他读过的那本书里的话,轻轻笑了。我俩有时一起去买菜,碰到熟悉的居民,施岷会打声招呼,然后跟他们介绍我说,这是方家的孩子,最近回来了。大爷大妈们几乎没人见过我,都会笑着说,稀客啊。我会陪他去做体检,定期跟着医生提供的疗程盯他吃药化疗。犯病的时候,他仍会疼得手脚蜷缩,我只能用土方法替他擦拭,在他缓解之后为他揉揉抽筋的小腿。我给公司提交的长假申请果然没有过,于是我商量着停薪留职,回去之后换个项目组,或者干脆领三个月工资走人。我问施岷:“要不要换一个医疗条件好一点的地方住?”施岷立刻警觉地看着我。我只好安慰他,“没有要自己走的意思,是想让你好好治疗。”施岷这才乖乖摇头,说不想搬。大概是这个地方留下过太多回忆吧。他不想搬,我也不敢说什么,只能先寻摸着找个附近的工作救急,日后的事情从长计议。没想到,施岷却问我,为什么不回宁城。“施岷......”我有些生气,“我都说了,你在哪,我在哪。”“毕竟你前科太多。”施岷撇了撇嘴,咕哝着,“而且,我也不是你什么人,你没有必要放下那么重要的工作在这里陪我。”我只好吃瘪地摇摇头,“不行。你在哪,我在哪。”“再看吧。”施岷说,“等我过完生日,如果你还是这个想法,我们再讨论今后去哪里的问题,行吗?”我当然会答应。存款拿来付医药费,施岷的工资存着,供日后搬家用,我的几份工钱用作日常开支——这是我的想法,毕竟,我也相信,以我的资历,晚点再去参加社招,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第56章日子就这么过得还算舒畅,镇上毕竟人少,我俩时常同进同出,也不免会被认出来。别人倒还好,有一次,我被我妈看到了。她手里抱着小孩,正笑着逗他。我赶紧藏起来,可惜太晚了,她一眼就看到我,然后愣在那。过了好一会,才把小孩交给附近书店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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