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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 (第3/3页)
惯、眼界等等这些,总之绝不止是一个人的事情。我之所以选择用第一人称,就是想说,视角的局限会影响对事情的判断,而且趋利避害的本能让我们放大别人的错而忽略自己的。最后,小方对待感情冲动且自卑,人设是不太讨喜,会成长的呜呜呜烦请大家轻点指责他QAQ第37章我叫方岷。我和施老师的缘分始于他的自我介绍。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柳镇中学的小教室,座椅很破旧,一动就会咿咿呀呀地响,我生怕它们哪天散了架。同学们都叽叽喳喳地说,新来了一位长得很帅的英语老师。我不喜欢英语课,更不喜欢英语老师。但我没想到,这位老师能那么惊艳。他伸手敲了敲我的桌子——那时我刚趴着睡着——就温柔地看着我,不责怪我、也不叫我,不知为什么出了很多汗。汗流进他的衬衫里,濡湿的那片会叫人想入非非。我的语言类课都不好,想不出什么形容词给他,但我知道,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画。逆着光,镜片遮住小半张脸,斯文又温柔。课上他给我们讲英文诗——我分不清是美音还是英音,总之很像听力磁带里的发音,但是比它们诱人。每次老师捧著书望向我,都像是在勾魂。可我知道,那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眼,他在为眼睛找个焦点罢了。原来的英语老师很古板,五十多岁了,只会叫我们背单词背课文背笔记背语法。背背背,我最讨厌的就是背!花费时间就能完成的事儿,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可施老师不一样,他给我们讲故事,然后教我们写故事。他还会给每个人的文章写很长的观后感,用的是很好看的花体——但板书又是非常清晰的正体。我的施老师好有魅力啊。他还会在课上念我们写的文章。我把故事改了好几遍,甚至背会了好几个高级单词,终于被他念到了。我真牛逼!老师是和煦的,整个人散发着让人敬而远之的气息。可我是谁,我是方岷啊,最喜欢挑战不可能的方岷。死心眼的方岷。那时候我觉得施老师笑一下整个教室都亮了,当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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