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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2/3页)
已经过了中午,我不可能让他饿肚子。何云敛的厨房处处显露着一种不常使用的素净,一看就是极少在家中开火。果然,冰箱里除了一些啤酒、可乐、速食面什么都没有。我在橱柜里翻了翻,好不容易找出一些米来,又在冷藏间找到几块鸡胸/脯,这些食材足够我做一锅香喷喷的鸡肉粥。当我把粥端出去的时候,何云敛正坐在电脑桌前打文件。他只有一只手能自由活动,单手打字的姿势格外笨拙。我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忍不住笑出声来。我问他,“你做什么呢?”他答,“有一份文件要交,单手打字好慢。”我喊他出来吃饭啊,说等吃完饭我帮他打。软糯的鸡肉粥还冒着香气,虽然没有其他配菜,但也足够撑场面。他在餐桌前坐下,立马拿着勺子吃了起来。他还不习惯用左手拿勺子,吃东西的样子就和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严谨里透着可爱。我问他,“好吃吗?”他连连点头,一边吃一边把我熬的粥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前面说了,我毕生以来的愿望就是做一个好厨子。但是我在做菜上一直没有慧根,虽然会做很多类型的菜,但做出来的味道却总是平平。所以哪怕我开了餐厅,主厨也要从外面雇来。我始终记得,许赟二十岁生日那一年,我精心给他烹制了一桌中西合璧的菜肴,信心满满地以为会受他的夸奖,没想到那个狗东西却说,“沈棠你真的没有做菜的天分,以后不要随便给别人做菜了啊。”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自信拿起饭铲子。我本以为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会为谁烧菜,没想到随手熬的肉粥却被何云敛大加赞赏。我顿时如同千里马遇到了伯乐,伯牙遇到了钟子期,兴奋的不能自已,甚至在那一刻产生了给何云敛做一辈子菜的想法,人真是奇怪。何云敛这顿饭吃得有点慢,等他吃完,我早已坐在一旁玩手机。他说吃饱了,我便把我们的碗一起收到了蓄水池。碗可以一会儿再洗,现在的要紧事儿是帮他打文件。他坐在一旁口述,我则在电脑前帮他打字。这大概是一份合同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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