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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8 (第2/3页)
该送你什么。”秦冕皱了皱眉,声音比方才严厉两分,“睡觉。”白鹿置若罔闻,接着又说,“我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最宝贵的可能就是硬币了,带着它之后似乎总能捡到好运气。”后面还絮絮叨叨说了几句,可秦冕再没有精力回他,眼皮一重,直接睡着过去。朦胧之间,白鹿似乎整夜未睡,时不时在他怀里蹭来蹭去。不知是真实还是梦中,秦冕总有个错觉,他觉得白鹿在他怀里仰着脑袋,盯了他整整一个晚上。不能更明显的暗示,然而当时惘然,后知后觉也并不给人好受。原来那夜半梦半醒间听见的东西,竟是白鹿在跟他告别。若时间能够追溯,他真恨不得提前替他解决所有问题,就算那晚上折腾到累死,也要把这人牢牢栓在身边。白鹿想解决的麻烦对秦冕来说并不算真正的麻烦,可那人就算做出这种无法挽回的事情也不愿跟他开个口?这身倔强得不近人情的臭脾气,秦冕简直爱极恨极。他爱他独一无二,也恨他决绝偏激。白鹿留下的回忆不多,可每一个但凡还能记得的,都足够深刻。秦冕终于肯承认,可能从两人在会所的第一面开始,他就没可能再当他不存在过。一次,两次,三次……‘啪’。秦冕起身动作太大,一翻手肘将桌面的钢笔扫到地上。那是他随身带了六年的东西,润泽却已褪色的笔身顿时又多一条碎纹。碎纹延伸的地方正好印着‘某某大学五十周年纪念’的字样。那是他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秦冕弯腰捡起来,盯着那颗后嵌在笔帽上的猫眼石出神,“……”记忆中的那间教室,教室里的那个男孩。他笑起来的模样干净美好,让人如何都想象不出那人骨子里的决绝和凶狠。果然。秦冕终于恍然,为什么白鹿即便等到凌晨,都要来见自己的理由。不是告别,至少不只是告别。十次。算上婚礼前一天晚上,他们作爱的次数,正好十次。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他偿清了,可以理直气壮离开?从此不赊不欠,再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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