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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4 (第1/3页)
了讨慕仙尊的欢心,洗衣做饭样样都干。虽然每次给慕仙尊洗衣服,那衣服上都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腥味,做的饭菜也都是自己喜欢的口味。像什么,猪肝炒猪心,牛舌爆炒腰花,血淋淋地搞那么几盘。翘着尾巴,乖巧得等慕仙尊夸它。甚至有一次,重渊游出竹屋,不知打哪儿猎了一窝竹鼠回来,用尾巴卷着,才生下来的小竹鼠,粉粉嫩嫩的,献宝一样地喂给慕仙尊吃。重渊的本体是条蛟龙,又是魔界的魔君。一出生就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吃的是血淋淋的生肉,喝的是血。根本不懂慕仙尊这种仙门仙首,喝的是琼浆玉露,吃的是仙草花蜜。慕仙尊知晓他是妖性难改,并没有如何责备。反而教会重渊,要将生肉煮熟了吃,渴了要喝茶,不能随便寻条小溪流,一头扎下去,吨吨灌几口。在这个过程中,阮星阑终于明白,大字不识一个的魔君,究竟怎么写下当初那些字的。竟然是慕仙尊教他的。蛇又不是龙,没有爪子的。就用蛇尾巴卷着毛笔,在宣纸上乱戳乱画。慕仙尊不厌其烦地教他,慢慢的,蛇尾巴就会写字了。最先学会的字,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慕仙尊的名讳,千秋。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当初阮星阑与慕千秋的初见,其实并不是如何惊鸿一瞥。那时,慕千秋中了淫|魔一掌,颇为狼狈地伏在石洞里,周身散发着淡蓝色的灵气,白衣胜雪,落落风华,连流的冷汗都香得让人窒息。阮星阑就跟青天白日被鬼迷住了一样,脑子里轰隆一声,只想到了这句诗。如果重渊与慕仙尊能够一直这般相处,也许久而久之,重渊就会被慕仙尊度化。可惜天不遂人愿,该来的事情总会来的。原文是本海棠文,而慕仙尊作为海棠文里人人眼红的绝世炉鼎,每次一出场,便能吸引无数人的目光。不知是何人走漏了风声,传言天衍剑宗的慕仙尊负重伤,在此地疗伤。无数修真者听闻,立马纷纷从各地赶来,明面上打着“同仇敌忾,互帮互助”的幌子,实际上就是想趁人之危,同传闻中的修真界第一美人,发生点什么不可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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