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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3 (第1/4页)
换钱,再说我也不愿意、不甘心做那种事。 我们几个人在网吧分工协作偷东西。我利用我姣好 的相貌去勾达网管,他们几个则有挡摄像头的,有的拆 主机硬件。一旦得手后,我们就把偷来的硬件卖到电脑 维修部,换几个小钱,胡乱吃喝、花销。 我们的小偷小摸成功率很高,胆子就变得越来越 大,感觉偷网吧不过瘾,我们就去偷卖场。我或是当托, 或是望风,还是不用我来冒风险出手。 后来我们几个做出了名气,就跟了一位黑社会小老 大,算是占住了一块地盘。从此,我的身份从小偷升级 为马仔,收份子钱,或是卖药,什么来钱快做什么,但 还是不敢逾越底线。那时候,我们的收入还很稳定。 17 岁的我,一个本来很爱美的女孩子,但为了谋生, 故意把自己的头发剪得很短,打扮得像一个男孩子的模 样。我又刻意地向同伴暗示,搞的帮派里的兄弟大多以 为我是一个拉拉。我曾为了走单,又变回过几次女孩子。 别人知道我漂亮,但也没人会逼我陪睡。 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很傲,天生的傲气,男人能做到 的我都能做到,打架砍人或是泡小姑娘都不含糊,所以 大家也就没把我当一个女孩子看。 做了几个月后,到了 06 年的年底,本来一切都好 好的,结果该死的新疆人来了,破坏了那里的规矩。他 们在我们的地盘上胡乱出手,并且出事太频繁,引起了 公安局的重视,就有人出面来管这事。而且就在我们这 点小地盘上,两个帮派还要你死我活的争斗,连我手上 都沾了血腥。 后来事情闹的挺大,跟我搭伙的几个同伴让人出 卖,被警察先后抓起来,只有我侥幸跑掉了,但最后还 是有个警察堵到我。当时是 2007 年春节,那个警察大 过年的竟然放了我一马。我当时未满 18,可放可不放。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那几个伙伴都判了刑,单单就我没 事。 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吴警官。不过吴警官也不是一个 好警察,他利用我的短处来要胁我,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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