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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下】(370-371) (第2/8页)
子弟在当地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历朝科考都有地域性限制,试卷之首,书三代姓名及其籍贯年甲,如杨慎、焦黄中这些官二代,甭管老子当多大官,人得回原籍赴考,而商人四处奔波,回籍不易,于是明后期便出现了所谓‘商籍’的权宜之计,谁要再说明代重农轻商,守旧死板,可以送给他一记大嘴巴子。 还有一类人不被编入黄册,想纳税都没机会,即是所谓贱民了。奴婢、佃户不入公籍,非编户齐民,地产丁粮必寄居主户完纳,所以才有人上赶着投靠权贵当奴才,只不过当主人的忒不要脸,无视国家律法,直接全额优免,田连阡陌而不任分毫徭役,佃户丛仆,疏属远亲,与其蔓延之种,无一手一足应公家之役,无一钱一粒充应役之劳,约定俗成,大家都这么玩,大明朝的赋税收入自然是每况愈下,不可救药了,不过这么干毕竟也是犯法,遇见好好先生睁一眼闭一眼的大家笑笑就过去了,可要是碰到海刚峰这样吃生米认死理的地方官,就够这帮接受投献的权贵们好好喝一壶了。 按大明律法,武臣勋戚之家的赐田载入金册,不在赋税之列,可其他自置的田产便需按律纳赋,其实这点麻烦老朱也没想给子孙留下,洪武皇帝的丹书铁券最终证明和死亡通知书也没啥区别,可惜老朱死后儿子造了孙子的反,为了奖励那批拎着脑袋的和自己闹革命的老兄弟,朱小四又册封了大批勋贵,一代代下来,勋贵纳献可谓与大明朝贯穿始终,与国同休。 贫莫贫于佃户,富莫富于勋戚,这帮子武勋国戚自然算不得好鸟,吃相也谈不上好看,外戚中弘治爷那俩小舅子是个典型,勋贵中云南黔国公则是代表,万历年间查勘沐府田土,发现以纳献、勒契、强占等掠夺的土地达七千四百九十顷,即使查勘之时,沐府受献活动也未收敛,不过相较与满腹诗书的文官集团,这帮人好歹还有个底线。 松江徐阶,官至首辅,家有田二十四万亩,佃户万人,家人数千,其家人半系假借,华亭县人孙五积有田产,见徐势焰逼人,将原主背讫,将田产等项值银一千五百余两进献徐府,充为家人,改名徐五,徐府给银二万余两在原籍开张典当铺面,违禁多取,图利一方; 松江董其昌官至礼部尚书,膏腴万顷,输税不过三分,游船百艘,投靠居其大半,收纳叛主之奴,而世业遭其籍没; 苏州吴县吴某为内阁申时行戚属,官鸿胪寺卿,恃势纳献,劣迹昭彰,有富室陆士明,家道中落,家僮魏鳌窃其资及妻子投献,吴某遂持内阁牌面,拥数十人,突入陆士明家,籍其资,征其产,并将其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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