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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是你妈 第454节 (第1/4页)
她的分寸拿捏得十分到位,既能让众人对旗袍产生兴趣,又不会让众人反感她打广告。 而且,旗袍在后来能成为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自然也说明了它的市场所在。 所以在宴会结束后,好几个人都与姚容下了订单。 贝涟说要帮忙,也是十分尽力,回到报社后亲自动笔写了篇文章,以十分客观的笔调,详细描述了旗袍在宴会上引发的轰动。 至此,旗袍开始流入市场。 当第一个人对旗袍产生兴趣,前往火凤凰服装厂购买旗袍,就会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当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出席宴会或出席沙龙时穿旗袍,穿旗袍就会形成一种潮流。 早已为此筹备多时的火凤凰服装厂,成功吃下旗袍市场的第一口蛋糕。 当其它大大小小的服装厂和裁缝铺子发现了其中商机,跟着入场时,姚容已经成功与百货大楼谈成合作,在百货大楼租下一个门面,专门用来展示和售卖旗袍。 姚容一点儿也不着急。 一步领先,步步领先。 只要火凤凰服装厂以后能够稳住客源,不断推出新款旗袍,那旗袍市场越做越大,对于火凤凰服装厂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月底时,姚容收到了周绮怀的信,从信里得知了一个好消息。 旗袍之风已经从沪市传到了北平。 这说明旗袍这种服饰已经被大众所接受,传遍全国只是迟早的事情。 在姚容的事业一帆风顺时,叶鹤栖也写完了整本小说。 思考许久,叶鹤栖接受了姚容的建议,放弃了《庄周梦蝶》这个名字,而是改为—— 《长城里的人民》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是生活在新长城里的人民的故事。 我们看见他们的故事。 而“我们”,是构筑新长城的一块砖。 第269章 从现代回到民国24 姚容照例是小说的第一位读者。 叶鹤栖的文笔, 放到那些文坛大拿面前还只是班门弄斧,但比《火凤凰》时期要进步了不少,写得极富画面感。 小说里面提到的许多现代事物, 要整体框架有整体框架, 要细节特征有细节特征。 而且在写这本小说时,叶鹤栖已经完全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她没有将自己当做穿越者,而是完完全全将自己当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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