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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需谨慎(女友与保安)】 (第10/17页)
转去。 我迟疑了半秒,一下我不知道说哪一天好。谁知道小妮的身份证号是不是瞎写的呢?但是瞎写可不一定会改写生日啊。于是我决定赌一赌了。毕竟说不出女友的生日就太荒唐了。 「十月十二。」我说的是女友真实生日。 「根本不是。」刘姓保安笑出了声,「你真的是张嘴就来啊,都不脸红的。」他眼中全是鄙夷的意味。 这一刻我好后悔,后悔姑息小妮在网上随意调戏网友。任她编造各种人设在网上冲浪。我都弄不清他到底写了个什么假名和假身份证号。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 「那个……对了,监控有没有啊?」队长叼着烟问保安。 「有!黄队估计这个时候正在值班室看回放。」刘姓保安眼球转来转去,带着奸笑。 这个队长不是「黄队」!现在可能在值班室看回放?我心里真的对小妮的境况感到担忧,希望她能够好好应对。 「这样,小伙子,你搞搞清楚。无论你是不是她的男友,我们要是叫警官来,你必定是吃不了兜着走。你不信,等下我给你查一下。」队长说完拿出手机开始找什么资料。刘姓保安一边吞云吐雾,惬意地抖着腿,看着队长滑动手机屏。 「这里,过来,看一下。」队长把手机屏转向我,指着上面的一行字。我上前两步,稍微弯腰一瞅,这样一句 话「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个是,你也看得懂吧,看你也像个读过书的。还有这条……」说着他又往下翻了几下,指着手机上的法条给我读道:「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这顿了顿,加重语气念道「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直起腰,不想再看了。我当然知道这些法条,一下不知说什么好。 「嘿嘿」保安眼睛都笑成一条缝,焦黄的牙齿也露了出来。 「小伙子,你就听我句劝,承认错误,一会儿写个保证书,在我们的存着。以后啊,别犯就对了。我们又不是……」突然,队长手机「嘀嘀嘀」的叫起来。 「哎呦,老刘,你坐上来。来,小伙子,你也坐旁边。」队长指着后排两个座位。 「到点了,我把这片巡一遍,你就坐车上考虑一下,」他发动巡逻车,慢慢往前开,「你是要拘留,还是简单写个保证书?」 我没说话。 车子跑得不快,在空荡荡的全是玻璃墙的购物区七拐八拐。我心里很是憋屈,但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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