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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是早死反派 第16节 (第4/5页)
,小孩难以平安长大,将军敲鼓时,青壮年是士兵,天气暖和时,他们是农民。 鞭长莫及,北疆似乎没有活路,更没有退路。 再难,将军和将军妻也没想过叛离武国。他们武国曾辉煌,后来软弱,他们国家荣誉感不曾变。即便灾民起义,他们也没有和其他国家勾结。所有武国的百姓都知道,如果他们心里没有武国,武国早已四分五裂。其他国家虎视眈眈却没有哪一个国家当第一个出头鸟便是这份难啃的民族气节。 武皇收到了北疆将军送来的信,信还是妹妹送过入皇宫的。小满满在去汴都的路上见到一具冻骨,飞下去取走他没有送入汴都的信。 北疆将军似乎知晓这份信可能送不到武皇的手里,通篇都是家常废话,只在最后补充了一句话,如果这份信能送到武皇的手里,他希望武皇知道卫家和方家裹尸马革,至死无憾。 第28章 白骨开道,叮咚无阻。 犯人背着沉重包裹,脚步轻快。他们熬过了最冷的夜,踏过了最深的雪。他们曾在贵人脚下战战兢兢猪狗不如,也曾日复一日混混沌沌。混浊懦弱的魂魄被落地的血浸泡,被漫天的雪清洗。他们已是一根无坚不摧的白骨。 婉娉煮粥,米香飘出车厢,犯人们知晓小娃娃睡醒了。 金奴把背上的大包给义姐拖着,他快步跑到穆七林的旁边,塞过去他用金丝缠的小手镯。他给金府的贵人当脚蹬,他没跪稳晃了晃,挨了三十个鞭子。官差来抄家时,他跑到金府首饰铺后院,咬着头发撕开血痂,把金丝藏入了一条条重新凝起来的血痂中。他身上有三十条伤口就藏了三十根金丝。 穆七林:“你自己留着,到了北疆有很多花钱的地方。” 金奴:“我出汴都时什么都没有,只有几根金丝,我现在有暖和的羊毛衣,有饱肚的土疙瘩,还识字了。把我们丢到北疆随便一个地方,我们都能好好的,这金丝没用了。” 若是木头雕刻的小木镯,穆七林会替小闺女手下,这个金镯子穆七林不收,无论金奴说什么。 金奴找到婉娉,婉娉明白金奴的心,她也想把所有珍贵的东西捧到婵婵面前,委婉:“今年气温低,北疆的情况可能比我们路上遇见的村落更糟糕。北海只认金子不认银铜,金子越多我们立足越快。沾了血的金丝总归不吉利的,你若是不在意,到了北疆我用金镯子换北海的羊毛和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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