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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第1/6页)
被西方国家统治过的殖民地通常具有一套表面上完善的法律体系。一开始,整个政府机器似乎就是按照它所声称的规则运转的。比方说我的春平监狱,还有把我表演给公众观赏的法庭。不过在法律的背面,他们从来不象一节中学课程那样清白无辜。 殖民政府的警察系统内一直存在着政治部的编制,它是一个很少被提到的半秘密部门,用来监控可能会影响统治的反抗活动。在民族阵线成立后它的人数和权力都急剧扩大。他们按照目的选择手段,可以在殖民总督的授权下超越各种法律限制,收集情报,暗杀政敌,酷刑折磨抗议者——对付民族自由阵线从一开始就是政治部这些秘密警察的任务。现在他们对我很恼火。 他们把我从春平提到警察总部,在他们自己的地盘里可以为所欲为了。审判事件后我在那里待了十多天,一直就在他们用作刑讯的地下室里,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实际上,几乎就没什幺机会睡觉。 把我反背过手去吊到屋顶上,现在用不着再问什幺口供了,就是光用皮鞭狠狠的抽,一直到凌晨以后才把我解下来弄到隔壁,一个放着几张办公桌子的小房间里。我让他们大大的丢了脸,他们当然不会让我好过了。可是我无论如何没有想到他们会用上那幺恶毒的方法,第二天他们把我父母和我最小的妹妹接到警察总部来了。 他们就坐在那间刑讯室里,然后让我进去。我全身光着,到处都是鞭伤,脚下的铁链还特别的重,我是扶着墙慢慢拖进门里边去的,我也根本不知道里面都有些什幺人。然后我听见妈妈的声音……我觉得自己身体发软,迷迷糊糊的就往地下跪倒去,然后我妈抱住了我的身体。她哭,我也哭了。警察把我们拉开,把我捆到墙边上,从警局的临时拘留室里找了些被扣押盘查的男人们进来……就是这样,当着我的亲人们的面,一直到下午。 一直负责审问我的钦上尉说:「你不是喜欢脱给人看嘛?我们给你多打几个印,你下回别忘记把裤子也给一起脱了。」 烙铁一直就在烧着炭的火盆里边煨着,按在肋骨上的头一下我忍住了没叫,可是咬破了嘴唇。再下去就控制不住了,那种尖利的痛是一直刺穿到心脏里边去的。我挣扎着乱叫,骂警察,喊妈妈,喊符康,我想我爸是使劲地抱住了我妹妹的头,努力让她既看不到也听不到,而妈妈被警察们推搡着不让过来,她可能已经用尽了力气,后来只能是伏在地板上了。 随便什幺地方,肩膀,肚子,或者是大腿,被烫在肉上几回以后就会昏过去,整个下午我昏迷了很多次。后来有一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从墙上解下来了,被几个人按在地下跪着。是想要用烙铁烙我的背吧,我想,不过整个背脊已经是火辣辣的痛着了。我被拽紧头发拉直起上半身来,两边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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