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的故事_春的故事 第三部(5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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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的故事 第三部(50) (第3/15页)

心烦心劳心。"

    亓笑嘻嘻地起身道,"你放心,我一定帮你照顾好你最最亲爱的秋妹妹。"说着,

    亓拉着脸上泛起红晕的秋准备出门。

    我赶紧补充道:"秋,你下次去探视的时候,和你老公说一下,我一定会帮

    忙的,让他不要担心。他就是不写这封信,冲着我俩的关系我也会出面的。"

    秋感激地点点头,和亓一起走了。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的内心翻腾不息,我不得不思考如何应对安的这封信。

    安的材料不得不说具有巨大的杀伤力,公布出去相关人员将无一幸免,肯定会引

    起轩然大波。

    我先仔细研究了一下法律,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是

    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这

    是无可厚非。但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

    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我和秋发生关系是在安仍然是消防官兵期间发生的事,如

    果那时安告我,破坏军婚罪这一条是成立的。至少法官会给出带有无限同情心的

    判断"人家在前方为了老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在舍生忘死地救火,哪知道自己家

    里却意外后院失火,不判你,我们还怎么能让那些消防官兵们在关键的时候去保

    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现在消防改制了,改制之后的消防官兵不再是现役军人,他们已转为

    人民警察序列,享受公务员待遇,因此现在安的身份是公务员,不应该按现役军

    人处置。我国法律是不溯及即往,一般实行的是从新兼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就是

    如果法律变得有利于行为人的,就从新;如果法律变得不利于行为人的,就从旧

    (前提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在新法律生效之前发生的)。因此,只要法律变更的,

    依照从轻原则,哪个规定轻就选择哪条法律条款执行。

    现在情况特殊的是,法律条文没有变化,但行为人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相应

    适用的法律条文也发生了变化。例如,现在再和已婚消防官兵的家属发生婚外行

    为,就不是按照破坏军婚罪来处理,因为他们都是公务员了。即使回到我的行为

    上来看,按照刑法上的从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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