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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来自未来 第27节 (第2/4页)
人都懵了。 朱前不好意思跟外人说他请黎青执回来,是为了让黎青执给他写书,就只跟人说让黎青执是来家里抄书的。 此时此刻,朱家的管事少不得怀疑,这个来朱家抄书的书生,是不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瞧着怪可怜的。 黎青执并不管他们的想法,他吃过饭去跟管家要了一床草席,铺在书房地上让黎大毛黎二毛午睡,然后就又写了起来。 高中时,黎青执手写八百字作文,用时在四十分钟到一小时之间。 但毛笔没有硬笔好用,这个时代的字还是繁体的……他现在哪怕不管字迹,一小时也最多写四百字。 更不用说写完之后,还要修改誊抄。 黎青执一天下来,写了大概一千两百字。 朱前来的时候,黎青执就把这一千两百字拿给他:“朱老爷,我身体尚未恢复,右手无力,这字也就写得并不顺畅,还请见谅。” 朱前年少时没能读书,但后来却是认了字的。 那些之乎者也的典籍他一直看不太懂,却也能看个话本。 此时拿过黎青执写的东西…… 这字……确实在他看来都是不好的,但比他的字要好一些,写得还非常清楚。 朱前认真地看起来,越看越激动。 黎青执把他少时的生活,写得清楚明白,他看这书的时候,只觉得写得比自己说的还好。 只是……怎么就这么点? “朱老爷,今日是头一天,我写得有些慢,明日应当会快一些。”黎青执道。 他今天其实也是在适应用毛笔写字,就写得比较慢,写完之后,因为字太丑还不得不誊抄一遍。 明日他不打算誊抄,打算直接写,一天坚持写上四个时辰,应该能写出三千字。 要是这时候的人用钢笔就好了,用钢笔的话,他一天应该能写七八千字。 但现在只有毛笔,他只能慢慢写。 当然写多了,他写字的速度应当也能快起来,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是那些读书人用毛笔写字的速度,并不比现代人用钢笔水笔写字的速度慢多少。 “好!那我就等着了!”朱前道。 黎青执又问:“朱老爷,我写的这些可有要改动的地方?” “不需要改,你写得非常好。”朱前觉得这书写得他一眼能看懂,还把他年幼时的事情写得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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