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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攘攘见明月 第44节 (第4/5页)
另一桩事:“儿子前日信中所言,母亲虑的如何?” 郑孟华已经搬出去另住,掌家权已全部收归母亲手中,依陆鸢的身份自然有资格全权接掌中馈大权,他也可以给她这个权力, 但母亲若不肯放手,陆鸢以后必定难做,与其让她疲于应对, 不如分家。 从此以后他的俸禄、田产一应所得交由陆鸢掌管, 而母亲仍是褚家的当家人。 母亲做大宗妇, 陆鸢做小宗妇, 互不干涉便罢。 “亏你想得出来!我还在呢,你就想分家,你这是翅膀硬了,要单飞了?你忘了褚家的祖训?” 郑氏怎会同意他此请。 自前朝至今,褚家一直都是同居共财,聚对分给,守望相助,祖宗的规矩怎能说破就破? 再者说来,褚昉是家中的顶梁柱,他的俸禄、田产、封邑所得占褚家财产之大半,他果真分家析产,岂不是掏空了半个褚家,那她这个大宗妇还有何意义? 褚昉不指望母亲能轻易松口,继续说道:“儿子心意已决,已命账房析出儿子去年俸禄所得,单独造册存库,交由夫人掌钥,以后儿子所得,都会交给她,一应花销自然也由她筹谋。” 郑氏气得差点跳起来,整个身子颤抖不已,却一句话说不出来。 褚昉适时握住母亲手臂,扶她坐回去,安慰:“母亲别急,儿子怎会弃褚家不顾,城郊的几处田庄,儿子只取三处,封邑所得,儿子也只取三分之一,余下的仍入总账,由母亲支配。” 郑氏这才面色稍缓,也没那么生气了。褚昉若将全部家产分出去,她这个大宗妇就被架空了,没有半点威信可言,若人人都来提分家,她拿什么压制别人? 儿子将大宗田产和封邑所得留给她,总归还给她留着体面。 “照卿,一定要分家吗?母亲知道你想跟陆氏好好过日子,母亲答应你,以后好好待她,你想想,大家都住在同一屋檐下,却分家析产,传出去多难听?” 褚昉对此事早已深思熟虑,母亲看在他的面子上对待陆鸢或许会有所改观,但天长日久,大概仍免不了冷言冷语,且看陆鸢的态度,一时半会儿不会愿意给他生孩子,单这件事,就要被母亲翻来覆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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