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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剑侠录 神龙卷》第一回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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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首战告捷,又路见不平、翦除数盗,无论黎民或贼汉均视己为仙、惧己
三分。少女心性使然,不由得高傲起来。
听得书生一番话,亦不回礼,长剑遥指,云:「见义勇为,拔剑相助,乃侠
士当为。尔曹贼獠不配知晓本仙子名姓。识相的还不快束手就擒!?」
话说那承平秀才平时鲜少出手,唯有贼子贼孙遭遇强敌时,才佯装儒生设计
近敌、趁其不备而除之。
今日迫于无奈,直接以贼首身份出现,加上拜把的三弟丧生,除掉三弟的竟
是名幼穉的姑娘,不由得胸中怒极,脸上却泛起笑意,说道:「束手就擒是不可
能,看来只能手底下见真章……」
语未毕,只见群贼远远地朝书生抛出一把环首大刀。那承平秀才也不回身,
似后背长眼、反手抽刀,顺势一跨就到了少女面前,甫出手就是「十恶刀」中杀
着「邪见式」,刃光直逼少女咽喉!经方才对气试探,女子知晓眼前恶徒实力与
己只在伯仲间,不敢大意,扬剑运气,格开刀刃、反手削向书生胸腹、迫他回守
,两人你来我往,瞬息间斗了十来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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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清楚此局攸关他们的下场,因此虽离的远、看不甚明白,仍紧盯不放;
岳映水离的较近,看得是心惊肉跳,这才知先前少女击毙巨汉时,根本未使全力。
若自己对上眼前两人中任一方,若不逃跑、两招之内必死无疑!
那承平秀才之所以不敢轻慢,其一固然是两人实力相当。另一方面,当朝之
人,无论是上阵杀敌、抑或民间私斗,多以「刀」为首选。使「剑」者唯有三:
一为「舞剑器」之伶人,今上讚誉有嘉的「公孙姑娘」即是;二是以剑为饰的文
人雅士;其三就是以「二大剑门」为首的剑侠。
即便如岳映水之大伯,虽号称「精通兵器数十」,谈及「剑术」,亦不敢与
二大剑门中人相比。
武林中传着两句话:「宁见阎王,莫遇剑侠。」
正是因二大剑门,组织庞大,多武艺高超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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