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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兄 (第3/4页)
倘若你胆敢对我们狼族的男儿不忠,沈佳仪,这后果不是你能承担的。” 这话完全是站在狼人的立场上讲的,可沈佳仪,她好似被洪流裹挟着卷入了狼人的圈子,无论她愿不愿意,无论她有没有准备好,脚下的土地,都变成了狼人统治的王城。 沈佳仪扪心自问,她很爱黑狼,但她做不到绝对的忠诚。 愚忠会沦为毫无价值的附属品,可她从来不是附属品,倘若路西法负了她,她会偷偷离开,走得远远的。 她自己也可以生存,且穷途末路之际,她也不会畏惧死亡。 沈佳仪有一套很宏大的宇宙观,她既不唯物,也不唯心,对去留自有自己的看法。 少女能屈能伸,并没有当面反驳小公主的话,同时,她也对狼族的长情感到奇怪。 众所周知,爱情对于人类来说,是多巴胺在作怪。 热恋之时,多巴胺的强烈分泌,此时情侣间互诉着海誓山盟,约定着天长地久。 可多巴胺并不会持续分泌,热恋期间多巴胺的爆炸式分泌,会使大脑产生疲倦感,从而减少多巴胺的分泌,结果就是,爱情变淡,或者干脆分手。 已经有研究显示,爱情最长的保质期只有四年。 为什么狼狼,他们爱自己的伴侣,却可以一直一直爱下去呢? 沈佳仪不由地想起了狗。 狗在跟主人相处时,体内分泌的多巴胺是情侣相处时的……多少倍来着?她记不大清了,反正是令人讶然的十倍有余,所以很少听到狗会抛弃主人,狼也是如此吗? · 流浪已久的少年亲王终于走入王殿,前去面见自己的长兄。 后殿窸窣,阴影中款步走出一个高挑健壮的男子。 他穿着一身华贵的欧式服饰,玄色衣摆,血红翻领,依稀分辨出些许哥特风格的影子。 不过并不是欧洲贵族男子那样,踩着白丝袜陪尖角小鞋,而是一双肃杀战靴,连腰间都挂着战刀,整个狼似乎冷沉着杀气很重。 可看再他的脸,和路西法同样的冷白皮肤,一双眉眼清俊舒朗,眸光坚定清明,竟隐有高雅寡淡的书卷气度。 伊比利斯沉默着看了路西法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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