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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流年3 (第2/3页)
们每个周末去教堂就可以听到。 第一天只觉得本地小孩儿唱赞歌新鲜,第二天新鲜劲儿一过,便没有人会再听再给钱了。 这一切,早在贾环的预料之中。 所以,今天他先带着两个唱了一遍《赞美主》后,便唱了一首新歌。 「i「davidyedahelord……jah,hallelujah……」 (我听说曾有一个神秘的和弦,是大卫王为取悦主所奏……饱受煎熬的国王写下了赞美之歌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这首赞歌,现在可还没有出现过,要过个百年,才会出现在世上。 因此,没有听过这首曲子的洋人们都被吸引了。 好听的曲调,从来没有过的福音曲子…… 不但信教的洋人掏出了钱包,便是不信教的洋人也驻足倾听,然后掏出了钱包。 一曲唱罢,一个身穿面料考究的西装的男人站在了三人面前,用英文询问三人。 「孩子们,这首歌是谁教你们的?」 贾环抬起头,用英文回答:「先生,没有人教我们,是我听一位金发的女士歌唱一遍,然后学到的。」 男人问道:「那金发女士呢?」 贾环:「我不知道,但离开了吧,我听说她要乘船回国。」 「是吗?那实在逃不巧了。」男人十分遗憾。 他以为这首福音歌曲是那位金发女士创作的,很想见见人,因为他也是个音乐家,更是个教徒。 只可惜,人已经离开了。 男人掏出一张纸币,塞进贾环的衣兜里,并伸手摸了摸贾环的小脑袋。 「孩子,你有很不错的音乐天赋,可不要浪费了啊!」 说完,男人便迈开大长腿离开了。 其他洋人此时也纷纷掏钱,丢到了贾环他们准备的木碗中。 今天又是大丰收的一天。 因为贾环与男人用英文对话,暗中窥视的那些打着抢钱主意的人又缩了回去。 昨天他们调查了三个孩子的资料,发现他们只不过是一户贫穷人家的孩子,那被按下去的觊觎之心又升了起来。 他们本打算几天抢劫三个孩子的钱,哪里发现这个最小的孩子竟然懂得洋文,还能够跟洋人顺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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