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菲利普斯特伦格 (第3/4页)
伯尼对本地地理的知识值得信赖。 在他托着手领路的过程中,没费什么劲两人便走出了树林。 在视线的不远处,一片由茅草、木板搭建的房屋群就安然坐落在大片空地上。 米德考普斯,在威伦算是数得着的大村落和旅途休息点。 “走吧蓝恩,我在这儿还算有几个朋友,也许他们看了我这副惨样,还能请咱俩喝几杯。” 看着伯尼因为疼痛而扭曲发白的脸颊,蓝恩点点头。 “是啊,你真需要喝几杯够劲的了。” 两人继续朝着村庄走去,但在接近村口百米左右的时候,蓝恩的耳朵微微颤动。 他拉住了还想继续往前的伯尼。 “你干嘛?” 伯尼有点蒙的发问,但下一刻,气势汹汹的马蹄踏地声音就从村子里传出来。 十来匹马,马蹄飞腾之间,把田间地头的泥点和牛粪带的飞起。 等这十来个骑兵来到两人的身边,把他们团团围住绕圈慢跑,伯尼也早就拖着伤手微微举起,示意自己的无害性。 出了森林,两人面对十来个骑兵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马匹的体臭还有马蹄上的污泥味夹杂在一起,被骑兵围在中间的两人更是感觉气味浓烈。 但在这个情况下,但凡智商正常就不会轻举妄动。 “你们是谁?从哪来?来这儿是要干什么?” 骑兵之中,领头的人开口询问,语气很冲。 蓝恩为了防止对方是个歧视猎魔人的家伙,一直低垂着眼,只在对方冲过来的那一瞬间用目光撇了一下。 这些人都穿着泰莫利亚的制式盔甲,但领头人和普通士兵不同,他的内衬锁甲是连帽衫的款式。铠甲在左胸的心脏位置还挂载了一面巴掌大的小盾牌,上面印着泰莫利亚白百合徽记。 总而言之就是更高级。 这人的身材介于健硕和肥胖之间,看起来就是个能打的体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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