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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令 第11节 (第2/5页)
瞧见里头有一件上好的银貂裘,暗绣的银线和丰厚的貂毛,在烛光下显出华贵的光华。 林子葵自是看不清楚的:“这是,兔裘?” “哇……”墨柳惊呆了,“这不像是兔裘,摸着,反倒像是貂裘诶,公子!你瞧!”就算没穿过,也在金陵见过,他不是不识货的乡下人。 而林子葵第一反应是:“不妥,这般贵重之物,我得还给二姑娘!” 然而又想起方才萧复给自己的惩罚。 他要自己穿好看点去见他。 可林子葵来这行止观,是为了温习书目,根本就没带两件衣裳,自己身上这件斗篷,也穿了有三年。 墨柳却从箱子里拿起一张飘金笺:“公子,有字!是二姑娘写的。” “我瞧瞧!”林子葵伸手,脸靠近烛光,凑得近了看,这是一手丑字,在林子葵这个自幼临大家书法帖子的读书人眼里,字写得实在不算好看,而内容很简单,写着: [林郎,这件兔裘,明天要穿给我看哦。 照凌。] 第一行字,难看,而落款的两个字,应是时常写,字迹流畅优美不少。 “照凌。” 林子葵垂眸喃喃道:“二姑娘,这你的闺名么……” 他将这张飘金笺珍惜地收起来,夹在了书里,放进了盒子。 翌日晨,林子葵穿上了披风去见萧复,这件披风大了些,拥在身上异常的暖和,还有些冒汗。 林子葵到了东客堂,得知他还未起,元武说:“不巧,我家主人爱睡懒觉,今日怕是要睡到晌午才起。现在还不到辰时,林公子,要不待会儿再来?” 林子葵道谢,又问:“方不方便问兄台打听一下,二姑娘平素喜欢吃什么?” 一旁墨柳非常自然地掏出一袋银子塞过去。 元武看了眼没有接,说:“我家主子不爱吃东西。” 一个没味觉的人,吃什么都一样,很多时候萧复甚至会忘记吃东西。所以尽管萧复自幼习武,四肢却很修长匀称,身量并没有像自家兄弟二人一般魁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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