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尸!捡拾尸体_2-2 我就知道保身哥人最好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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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我就知道保身哥人最好了。 (第2/5页)

够折腾!

    「各部门主管到大厅集合列队!」

    耳麦传出总机的指挥,便可得知,痴汉即将来临。

    轻吐一口气,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事赶旧事。

    透着门窗,可以看到一台金色奥迪从大门呼啸而来,所有人蓄势待发。

    痴汉一踏入l.l饭店,所有主管已呈两排高喊:「欢迎您光临lostland饭店。」

    痴汉服务守则一:此人重排场,到达饭店时,务必列队迎接。

    扫视了各主管一眼,痴汉满意的笑了笑,露出了他的牙齿。

    喔,好亮,嘴边的那颗金牙闪得好亮。

    痴汉扫视了一圈主管,视线停留在冰块女身上,冰块女轻轻扯了一抹笑。

    我不禁想起保身哥说过的话──────

    「听说他十分喜好女色,而且一找到目标便会毫不犹豫的伸出咸猪手。」

    天啊,痴汉,难不成你喜欢冰块女这种类型?

    什么菜不挑,偏偏挑最难拔的。

    「我是第一次以评论家的身分来到l.l饭店,希望l.l饭店的服务不会让我失望,当然,我也不想失望。」

    说完,又露出了一抹笑,嘴边又闪出一道金光。

    果真贵客,轻踏陋室,蓬蓽生辉。

    我诧异的询问,这指示实在超乎了我的想像。

    「我说,送备品这档事需要劳烦到大厅副理吗?」

    对着一对一对讲的耳麦,我隔空询问着冰块女。

    我无语,再怎么夸张,让我去送枕头也太扯。

    「因为你看起来很间。」

    耳麦中冰块女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我的脸却为此而黑了一半。

    就是因为觉得我很间,所以就叫我去搞定馥凝厅?

    就是因为觉得我很间,所以毫不犹豫的就把我给摔出去?

    现在就是觉得我很间,所以现在叫我去送枕头?

    我靠,老子的五年真的白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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