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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搭伙 (第5/5页)
。 对面的牛头人,怕是脑子不太灵光。 梁小夏示意拍卖师继续,她相信,一条河运船的头等舱,没有人会再多出一个铜子和她竞争。 “啧,精灵。精灵怎么样,有钱很了不起吗?我们丰收商会拒绝做你的生意。船上有位子,丰收商会首先留给同胞,再次才是你们这些异族人。” 一个尖锐的女声从后台响起,顿时引起场中参与者一片叫好声。 一个长裙女子登上拍卖台,扬着头,用鼻孔看梁小夏。 她的颧骨很高,双眼细长,显得有些刻薄,嘴唇红艳艳的,棕色的头发高高束起,单手叉腰,挑衅地瞪着她。 “对!樱桃小姐说得对,让白皮的怪物自己游过海去!” “白皮杂种去死!” “吃屎去吧!” “矮子,畜生和长耳怪!” 梁小夏再次领教了人类排除异己的本事。牛头人反倒是很镇定,充耳不闻,看来是已经习惯被如此称呼了。 “都他妈的给老子闭嘴——!” 震天雷响,一声大吼就盖过了吵杂声音。 不少人条件反射捂着发疼的耳朵,台上的那位小姐,也被突然的大吼敲得脸色发白,得意的神色突然变成了惊诧,站在台上晃晃悠悠的。 平时比较沉默的金钟,绝不能依据他沉稳的外表便认为他一个好脾气的人。他除了在玫缇斯监牢隐忍的几天外,何时受到过如此待遇?一群小鸡仔般的人类,骑在他头上拉屎拉尿?管他去死! 金钟吼完,又顺势对身边的墙板砸了一拳,一个巨大的孔洞立刻应声破开,破洞对面,一酒吧的人对着他面面相觑。 他喊完了,又有些心虚地看了一眼梁小夏,会不会太过鲁莽,破坏了她的计划? 梁小夏摘掉塞在耳朵里的棉花,笑着对金钟扬了扬,表示无事。 “你们别得意。”樱桃小姐仿佛想找回几分场子:“不仅是丰收商会,诺蕾娜别的商会,也将拒绝和你们…” “够了!斯图尔斯,你还没闹够吗?!” 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男子从场后走出。他脸型刚毅,鹰钩鼻,额头宽阔,一头光亮棕发,一身昂贵的衬衣长裤,镶着金边,胸口别着一枚小小的丰收商会标志,一看就是非常有主见的人。(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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