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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夕 (第2/4页)
br> “喇叭还卡吗?”简韶问。 “不卡不卡,四六级试音都没这么清晰过,路过的蚂蚁也听的门清。”唐宁赶忙说。 简韶顿时感到了羞耻,心想还不如卡一些呢。 唐宁又开始感慨:“他之前竟然没有谈过恋爱吗?不过也不奇怪——” “为什么?”她问。 “怎么说呢?就是一种感觉,也可以称之为直觉。”唐宁解释。 “比如大一我刚来平城的时候,疯狂想谈恋爱,因为没有归属、没有安定感,觉得孤独。背书背到想哭的时候,也很想有个人给我送一杯奶茶,安慰我鼓励我——可是后来啊,我想,那时候的我或许也不是真的想谈恋爱,只是在最无助的时候,本能地渴求一段亲密关系。我想得到支持、安慰与帮助,胜过想要一个男朋友。” 简韶笑起来:“我那时候也有过这样的念头哎!” 城市太大,她们浮游于浩瀚蓝海,像幼鱼,像孤星。 “适应了大学生活后,我突然想,我以后也会有许多这样艰难的瞬间,疯狂渴求人与人之间的联结。等30岁的时候,我会不会觉得人生很累、一直在漂泊,像没有根的浮萍?我会不会为了得到内心的根系,选择与表面相衬的男人组建家庭,从而获得世俗意义上的幸福?而这份幸福又是否是虚幻的泡沫包裹的哑药,使我有口难言,失去曾经独属于自己的模样?” 简韶静静听着,无法回答。 “我不知道,但是我控制不住在孤独的时候总会生出这种渴望。可是,我觉得隋恕不是这样的人,”唐宁说,“如若大部分人恋爱,是以消解孤独与不安为最初的动机,是以经济上形成互帮互助的家庭联盟为最终目的,那么我感觉他会不屑于这种取暖式的联结。” 隋恕平静、冷淡的眼瞳滑过简韶的脑海,那双眼睛在她枕畔时会泄出隐秘而细微的疲惫。他几乎全年无休,连跨年夜都通宵待在实验室里。 他会像大多数人一样,觉得孤独吗? 简韶想起墓园,想起那本书。 或许他也会感到孤独,但并不会和她们一样,也绝不会因此恋爱。 ﹉﹉ 中午室外不算太冷,照着暖融融的冬阳。 隋恕从楼梯上来的时候,看到简韶披着条骆马毛披肩,依靠在露台的藤椅秋千里看书。 她的脚不太能够着地面,随着秋千的晃动一摇一摇。 “眼睛不晃?”他一边脱下大衣,一边走过去。 简韶倒是没想到他这个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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