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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事业的基石 (第4/7页)
。 把周桃、齐国栋、赵娜三个人的股权分配完,齐磊才转向唐奕、吴宁、赵维,还有徐倩和杨晓。 “咱们6个是出资方,占股最多,这个没得说。” “一共持股77%,其中徐倩出资最少,拿了6000块,按比例持股2%” “......” “......” 这话又重伤的某些人,比如刘缘、张丽和冯强。 6000块...2%!特么我也拿得出来6000块啊! 只闻齐磊继续对另外四人说道:“咱们5个出的钱一样,联合持有75%,算是每人15%。” 齐磊没有把股份拆分,用了一个联合持有的说辞。 他可以说,咱们亲兄弟明算账。但是,唐奕、吴宁他们毕竟年龄小,有些事的想法是很单纯的,不可以对成年人的逻辑衡量。 就拿这个股份来说,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是创意也好,还是齐磊要在未来拿到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也罢,都应该是齐磊多拿。 尽管大伙儿出的钱一样。 说简单点,这里涉及到一个出资占股和管理股合并的问题。 打个比方,人们都说合伙的买卖难做,其实不是合伙的买卖难做,而是股权就没分明白。 两个一起做生意,出的一样多的钱,挣了钱也是一人一半儿。 这是普通人的天然认知,可是一旦这么分了,那生意成不了。 正确的分配方式应该是,出资股占一定比例,而管理权也占一定的股权比例。 各出50%的资金,那在出资股中就是五五分。而管理股,则要看两个合伙人在公司中的位置。 有的人说,我只管出钱,公司归你管,挣钱对半分。好像挺仗义,其实这就是扯淡! 人家付出劳动和精力,应该全拿管理股,凭什么和你一半一半儿? 然后,哪天你觉得人家干的不好,又出来指手画脚,买卖就离死不远了。 合理的方式应该是,比如出资股占60%,管理股占40%。不出力就拿出资股的一半30%,剩下的70%是出力又出资的。 假如两个合伙人都参与管理,那就要看职务和谁出力多来能分配管理股,最起码也得是51%对49%。这样的话,出现决策性难题的时候,才能明确到底听谁的。 这样的买卖可能伤感情,但还不至于伤财,起码比稀里糊涂伤财又伤交情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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