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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役新法篇 (第2/4页)
还不敢逃,小心逃回去全家都有罪受罚! 想想这样的日子还能过吗?衙前的任务一到,小弟我就得从此没日没夜地忙。根本就没摸电脑的机会,你让我怎么写完这部书?怎么赚钱?怎么养家糊口? 截止到这,问题还没激化。因理论上是由四个等级的家庭来分担这些任务。人多力量大嘛,灾难均摊,问题也就小点,可实际和理论永远是脱节的。因在宋朝,富豪级家族、中举的人家、出家人、女户(没男丁)、单丁户…等等都有豁免权。这些人刨除在外,剩下的基本就是第三四等户了。 这样多的任务、这样密集的中奖律,只能造成一个结果——破产!家破人亡级别的破产!且这还是次要的。更让人发指的是他们破产后的社会现象:谁也不敢发财了… 除非您能大展神威,一下子从下五等户一跃而起,升为第一二等户,不然只要是稍微勤劳点,赚了一头牛、几只猪、多种了几棵桑树什么的。邻居们、官府们立即就会来向您祝贺——您是有钱人了,至少是个三四级,呵呵!今年的衙前就由您多费心了… 而大宋立国近111年,普通黎民百姓就这样生活着… 觉得很绝望吗?不!这只是众多差役中的一种而已,其它还有里正、户长、乡书手等“头衔”来帮助下乡到户收税。有耆长、弓手、壮丁等“职务”去负责抓贼。有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名目给正牌子的官员们服务。其它的再如县级衙门里的县曹司、押录。州级衙门里的州曹司、孔目,连同各级配备的杂职、虞候、拣掏等等,简直数也数不过来,都要由普通百姓去承担… 长此以往,这还是人过的日子吗?所以差役法定要废除! 身为现代人的我们当然知道:取代差役法的最好方案就是邮局、邮政,但古代的驿站都是由统治阶级垄断的,运送他们想要运的物品,比如杨贵妃要吃的荔枝。在不能动用官方驿站的前提下,王安石新法集团才不得已想出了“免役法” 简单说:免役法总原则就是“交钱免役”让从前需当差的百姓,通过交与自身等级相符的钱,买回自由身,去干他想做的那些事。而国家则用这些钱去召募想当差的人。 这办法好不好?它形成了一循环——百姓们通过交一定数额的钱,得到了从前想像不到的空余时间,用这些时间可去生财养家。国家得钱,去召募人员当差,可扩大就业人数,减少社会上闲散人员,不仅使国家正常运转,还把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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