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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琦上书篇 (第3/4页)
马光等旧党们没法面对、无法解释的难题,他们“为尊者讳,为贤者隐”都给隐去了… 接下来,司马光与吕惠卿又针对青苗法的利弊,在皇帝面前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熙宁3年(1070)1月,范镇上疏,以历史为证,要想从根本上否定青苗法。他说常平仓法起源于西汉鼎盛时期。于农于商都有利。青苗法起源于唐朝衰落时段,急征暴敛,制造不安,本身就是个邪法! 2月1日,河北安抚使、前首相韩琦加入了反对派的行列。这位3年前还独领朝纲的大宰相从大名府寄来了份奏章,这份文件力量是天翻地覆级别的,一举把宋朝当时的政局搅乱。 韩琦在奏章中说青苗法的执行走样了,和发布时原文件严重不符、有严重硬摊派行为!且韩琦强调之所以有硬摊派,毛病就在法令本身里!如城乡居民里的上等户,本身就是所谓兼并之家。人家有的是钱。根本就用不着借贷。管你青苗黄苗。与人家无关。于是问题出现:他们不借,国家利息就会少得,为增加利润,只有硬摊派给他们。可这公平吗? 接着。强硬凶狠了一辈子的韩相公突然间毫无征兆的慈悲了起来。他说小民们借钱,借时容易还时难,到时肯定要皮鞭子蘸水死劲地抽,那会出人命的!皇上,那都是您的子民产业,不能这样凶残啊! 这两点把年轻的神宗皇帝给震住了。他信心开始动摇,开始怀疑起王安石各种法令的妥善性。手捧这份奏章,他一连串感叹“韩琦,真是忠臣。身在外地。不忘王室。我本以为青苗法是利民的,谁成想害民到这种地步”接着他自动顺着韩琦的思路滑了下去,成了韩琦的代言人——朕想起来了,青苗法还有个大毛病。青苗法只针对农业,关城市什么事?为何在城市里也放青苗钱? 应该说:韩琦说的是对的。本来嘛。上等户有钱,为何硬摊派?城市不种田,你搞什么青苗钱?还有动用国家机关去追债,那注定了要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 可恨的是王安石居然还不服,他面对一脸忧愁悔恨的皇帝,还怒了“如能满足借钱者的需要,就算城市居民又怎样”一脑门子的钱! 但请大家注意韩琦是什么阶级?他家世代为官,至他达到顶点,各种明暗收入多到不可思议,曾有篇文章计算过,以包拯为例,他一年的官方工资就折合现在人民币数千万元!请想像韩琦的收入…吴晗先生曾计算过宋朝和明朝官员的收入。据他的计算,宋朝宰执大员的年收入相当于他当时的人民币3000万(明朝七品县令的收入折合吴晗当时的人民币14000元)再参照韩琦在家乡买田置地,庄园大到无边无沿,韩家的府邸叫“昼锦堂”取“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之意。连未来的武穆王岳飞的第一份工作都是昼锦堂的保镖。知道为什么反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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