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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觉 (第2/3页)
了点,再加上大清早的教室也没来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便更加清晰。受其扰的就有萧一洋,从她进门到现在,愣是想装作听不见也不行,音乐社的一个个字进了他的耳朵。 转学前他就早有耳闻普恒的青木唱作社,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他也会加入。 手握成拳又紧了紧。 时蕊滔滔不绝的话中,他又听见昨天那脆生生的声音,甜腻活泼,似乎是因为她的开心而掩不住的语气,孙毓嘉说好,她会加入。 没有一丝犹豫。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音乐,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音乐本身能给人安心和愉悦,可以什么都不顾及地享受其中,没有喧嚣烦恼,生活琐事。 音乐的神奇之处在于它能改变许多事。 音乐社招新的事情下午在学校一楼的公示榜正式公布,甚至到了晚上孙毓嘉走在路上也能听见七七八八的人在谈论,热度持续不减。 她不由地想:萧一洋会不会去? 他的贝斯弹得那么好听,整个人沾上音乐就在发光,小时候第一次遇见他,尽管是在角落远远地看着他,也能感受到他由内而外散发的幸福,那种和音乐不分彼此的感觉,照耀了她许久。 * 从他来这个学校的第一天开始,就有一个人不停歇地以各种方式出现在他的眼前。 早上,会从后面轻轻拍拍他的左肩,等他转头时,又飞快地出现在他的右侧,露出小白牙美滋滋地笑着对他说“早上好呀,萧一洋。”尽管在他看来这行为是如此幼稚,但他无一例外总是会中招。 午休前,他习惯把桌面的书都搬到桌肚里,整理干净再睡觉,每每这个时候,放在桌肚里的手总会碰到一些小玩意儿。他拿出看,是小孩儿爱吃的零嘴儿,或是一些古灵精怪的搞怪小物件,最多摸到的是一个口味的奶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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