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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一群人 (第2/3页)
野狼仰天长嚎:“雷!雷!雷!” 没有人会忘记三年前的松间城,就像没有人会忘记血兽如潮的长街少年孤独的背影,没有人会忘记天坑之战响彻四野的“雷!雷!雷!”和那漫天向下俯冲光华,无法忘记天空少年把剑刺入敌人后背那惨白的木然,无法忘记跪在坟前像石头一样被滂沱大雨模糊了背影的少年。 这是只有他们无法忘记的身影,这是只有他们懂的情感。 那就足够了。 佘妤倚在栏杆,不经意间目光瞥见下方一道匆匆而行的身影,不由轻咦一声。 身旁的权明龙也看过去,笑道:“端木公子啊,自打端木公子败于小姐之手,建了一个叫做英华风社的社团,比起以前,可是低调许多。” 权明龙上次被佘妤当众讽刺,两人关系极僵。但是不知为何,佘妤又是登门谢罪,在各个公开场合,无不对其刻意讨好,权明龙当初的些许不快早就烟消云散。 听到“英华风社”四个字,她身体一僵,心中叹息,端木黄昏还是没有忘记感应场啊。 她忽然想到艾辉,那个家伙也没有忘记吧? 艾辉和神之血之间的仇恨,是血海深仇。 血海深仇就血海深仇吧,一个花奴的血海深仇,谁又会在意? 她故作吃惊:“我神国和翡翠森正是需要精诚合作之时,这个英华风社,是不是多少有点不合时宜?” 权明龙恨恨道:“可不是!上面许多人对他都很不满,不过此人素来如此,嚣张跋扈,从不顾全大局。看他以后怎么收场!” 佘妤掩嘴娇笑:“明龙这酸味好重。” 权明龙哈哈大笑,也不生气,他反而很喜欢佘妤这样的调侃,其他女人在他面前,哪一个不是只会说恭维话? 他嘿然道:“没办法,人家是翡翠公子,又是天才,当然可以荒废一点。像我这样的人,还是得努力一点。” 权明龙说这话的时候满脸傲然,他确实有这个资格。在认识佘妤之前,他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痴迷修炼。在以享受而闻名的权家,他就像个另类。 而亲眼目睹端木黄昏和佘妤之战,他赫然现自己距离端木黄昏,并不遥远。这也让他更加充满斗志,端木黄昏醉心社团,在他眼中更是玩物丧志的典型。 每次看着佘妤那张美艳不可方物的脸庞,他心中总是会滋生一团火焰,他要变得更强,他要把端木黄昏踩在脚下,他要拥有眼前的美人。 面对权明龙充满贪婪的炽热目光,佘妤手指轻轻拨动额头的刘海,听到权明龙陡然粗重的呼吸,她就像不经意地说:“日子过得真是无聊,明龙可知最近有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打打时间。” 权明龙露出笑容,他早有准备,道:“倒是有两件,还都和我们的翡翠公子颇有关联哩。” 佘妤讶然:“明龙快说!” 美人满脸期待,让权明龙觉得自己一番辛苦没有白费,道:“五行天的使团快到了,带队的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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