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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五 (第1/3页)
他娴熟地为她缠上一圈一圈的绷带。 因果注视着他的手。 幼儿园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依稀记得迷宫球,这个小珠子在五颜六色的轨道里转来转去,无论倒过来还是倒过去它都被困在这个球里,永无止境地寻找着出口。于是某一日因果把它砸碎,它终于逃出生天,从轨道中弹起,越弹越低,直至开始滚——滚至他脚下。 因果跑过去弯下身来,却先一步被他伸出的手碰触到小金属球。 小孩子的手也许没有记忆美化后的那样好看,但是因果总记得他的手放在钢琴上就异常鲜活,她的手是死的,他平常的手也是死的,唯有弹起钢琴来活得很动人。 阿难,你很喜欢弹钢琴吗? 因果那时候问着他,他说,不喜欢。 为什么?你弹得很好啊。 他合上书,疲倦的眼睛告诉她——因为我还要学竖笛、电子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还好不需要学二胡,因为我妈没钱了。 她当时只觉得,他家的穷和她家的穷并不是同一概念,她是生来穷,他是后来穷,只是后来又没穷了,她还是生来穷。 现在他这双手被缠紧了纱布,因果在这之前就这么静静看他自己给自己取玻璃渣子,像给鱼剔骨一样,包扎完自己的手,而后简单地给肩膀和脖子上的刺口贴了创口贴,这才肯来给因果那仅有的一道血痕缠绷带,包完还恋恋不舍地摸着她纤细的指,因果忽地就抽走了,他看着空落落的缠满纱布的手,那种无用、被抛弃、虚无的杂念又一拥而上。 “因——” “洗个澡吧,”她打断他欲出口的混乱话语,“你身上不粘吗?” 忠难垂着眸看她,她没有因为他用两脚行走而责骂他,那么他现在应当算人,尽管宠物也需要洗澡,但宠物无法自己洗澡,这是人与宠物的区别。 他的毛衣确实一整个地黏在他皮肤上,水仙碱已经开始渗透他的皮肤,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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