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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叙又一次的跟他说自己不想卖了,张显玉欠你的钱,我慢慢还。 今晚的客人变态,掐我的脖子、咬我的屁股,我是在床上逃出来的。 女孩并不懂所谓的江湖规矩,那个时候她肆无忌惮,说这话时还不忘填补一句:“死变态!我踢他都是轻的!” 就是这一句,让林彻暴怒而起,他揪着孔叙的衣领把人拖到面前:“你打人家了?” “是啊,我踢了他的老二。” 看林彻的反应孔叙就明白了大概,可那个时候她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更不懂得做人要圆滑一些,反而坦坦荡荡的说:“他欺负我。” 所以我打他都是轻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先穿袜子再穿鞋!先当孙子再当爷! 林彻刚来燕京时的那几年用行动把这句话给演了一遍又一遍。 他是从小人物爬上来的,孔叙十九岁的时候林彻还没在燕京站稳脚跟,他游走在筹光交错的名利场中,低眉顺眼的陪着笑脸。 他不确定孔叙得罪了什么人,但春上的招牌已经响了,来这里消费的客人非富即贵。 孔叙得罪得起,但他却不一定。 所以他给人请了回来,真得罪不起,那就当他林彻给人赔不是了,要只是一般富贵,也当做交朋友,卖对方一个面子。 毕竟春上有门槛,一般人还真进不来。 可惜啊,上天并不眷顾孔叙,她得罪了了不起的大人物,林彻带着孔叙一露面二话不说就是两个大巴掌扇了过来。 孔叙只感觉到了呼啸而过的掌风,并没感觉到太疼,因为这两个巴掌,是打在了林彻脸上的。 打烂了他的嘴唇,嘴里面都是血沫。 可林彻舔了一下嘴角,没有要翻脸的意思,孔叙看着他低声下气的道了歉,手握住桌子上的一个摆件。 然后男人直起身,手握着的摆件挥向孔叙,她被他荡倒在地,额角翻起一块皮。 那是一个叫人难忘夜晚,最起码孔叙她不会忘记。 林彻没动手,叫了几个人往死打了她一顿,孔叙连滚带爬也没躲过去。 走的时候是林彻背着她,那个受伤的客人把他们喊停,孔叙听到林彻客气的说:“裘老板,孔叙她一身的血,会扫你兴致,您让她养几天,到时我会给她送回来,再好好的跟您道个歉。” 然后又过了一阵,孔叙遇见了罗霄,过了一段生不如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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