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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夫人的手这么漂亮,以后记得把婚戒带上 (第2/4页)
br> 苏珍这一刻算是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好奇心害死猫! 有没有人能告诉一下她,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她会在这里见到自己的前男友弗兰克?!!! 他的眉骨上有一颗痣,苏珍绝对没有认错! 那个当初抱着她的大腿哭哭啼啼不肯分手的牛皮糖小学弟,不是应该在国外继续上学吗?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当然,两个人已经分手许久,不管他弗兰克出现在非洲大草原还是北冰洋冰川都不关她苏珍的事。 重点是…… 他千万、一定、绝对、万万不能认出自己才好!!! 跟历任前男朋友一样,刚接受弗兰克的追求的时候,苏珍也只当两人是短暂的一段欢愉。 但她没想到弗兰克实在过于粘人,苏珍多次跟他提分手都没能彻底斩断关系。 弗兰克明明知道苏珍的心永远不会落定,知道她一直周旋于多个男人之间,但是弗兰克从来都不介意。他曾经在平安夜里醉得像一只溺过水的小狗,蜷缩在苏珍公寓的厨房地板上,哭泣着哀求她不要分手——只要你还愿意摸摸我的头,只要你还愿意亲吻我的眼睛,就证明你不讨厌我,我只想一直跟你在一起,Jeanie求你不要抛弃我。 苏珍不止一次告诉过弗兰克,自己不可能真正爱上他,但弗兰克是个软硬不吃的固执鬼。直到第21次在家门口台阶上捡到弗兰克的时候,苏珍心软了,给了他一片钥匙,任由他随便出入自己的住所。 两人的关系,一直介于没断干净的恋人和亲密好友的中间地带。 直到,苏珍彻底斩断过去,消失回国。 也就是说,弗兰克对苏珍过往风流情史的了解程度,比她本人更为清楚。 可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的问题是—— 千万不能,让弗兰克认出自己。 绝对不能,让周家知道自己的过往。 否则她会失去现在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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