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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十五 脸上掛笑的少年没学会哭 (第3/3页)
。正好我也可以趁烧烧桑在,当场跟他讨论、修改。】 【mr.:烧灼在?】 【莫因:是喔。烧烧桑来我这找我了呢!你若真是这两天把曲子给我,而我加紧速度试试填词,就能给烧烧桑看跟听了。】 【mr.:那还真是要赶工了啊。】 【莫因:是啊。不过要以身体健康为主,不要赶好了曲又累坏了自己啊。】 少女的关心,让沉珞柔了眉眼。但又想到今天少女寧愿选网路上的自己,也不愿选择现实的他。 沉珞忍不住叹息。七天、绝对、绝对要好好把握啊。 想了想,沉珞觉得自己也该为自己网路上跟现时上衔接身分一下……当然,这前提是小茉茉要比喜欢网路上的自己来的喜欢他才行。 好吧,这句真的铁拗口的,可却是不争的事实。不然,若是以网路上相处为主要,那么他们之后交往也会出问题的。 【mr.:你也是啊。别赶稿到这么晚,早些儿睡。女孩子不是最看重那些美容觉的吗?】 【莫因:嘛,当自己被文里的情感主宰,时间的流动就完全察觉不到了。若不是告了段落,看了时间我还没查觉现在要两点了。】 这怎么就跟他作曲时的状况相差无二啊,沉珞好笑不已。虽然无奈,但因未能理解所以也就没多说了。 大不了……之后他写文的时候,他也作曲熬着陪她了。 这个好像叫叫那什么捨命陪君子? 【mr.:唉唉。不说你了,别回我讯息,早点儿去睡。】 【莫因:虽然你叫我别回,但我还是想叫你也早点睡,晚安。】 沉珞哭笑不得,也回了个晚安后放下手机。这次走到窗边,摸着冰凉的玻璃,深深地呼出一口气。 这是个,不成功便成仁的征途。而征途的目标只有一个-- 将大写手「莫因」、小绵羊「茉音」拐回家养成自己的女朋友兼未来老婆! --- 这篇近两千字呢 继续写稿(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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