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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6/6页)
指远方:“我家就在前面的牛棚边。你是新来的吗?这边的羊群好像很喜欢你。” 我犹豫了片刻,颤抖的手伸进口袋,取出了那张一直藏在手机壳背面的、已经被体温熨得温热的旧照片,递给她看。 “你……见过这个人吗?” 照片上,是刘晓宇的脸。那是在大理旅行的一个午后,阳光很好,他笑得温柔而干净。 女孩眯着眼凑近看了看,随即一脸平常地点头: “见过呀。他在牛群那边,现在和一个阿姨住在一起。” 我的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一个阿姨?住在一起? 女孩继续说道:“那个阿姨经常被带去大牛棚,回来时腿都在抖,走不太稳。那个叔叔就会在外面等她,给她擦身子,喂她吃东西,看起来像是在照顾她。” 听到这里,我感到一阵荒谬的刺痛。他没有死,也没有来救我,而是在另一个笼子里,给另一个同样被野兽蹂躏的女人当起了“体贴的丈夫”。 女孩顿了顿,语气里带上了一点点孩童特有的、毫无恶意的好奇: “但我觉那个叔叔有点奇怪。有一次我路过他们住的棚子,看见他们也像牛爸爸和妈妈那样,趴在草堆里。那个叔叔压在那个阿姨后面,学着公牛的样子动。” 她歪了歪头,似乎有些困惑: “那个阿姨叫得很大声,可是……没两下,那个叔叔就很快地站起来了。真的很快,比牛爸爸们差远了。” “轰——” 我感觉体内的血流,在那一刻彻底凝固了,紧接着是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 不是嫉妒,而是单纯的生理性厌恶。 他活着。但他活成了一个笑话。 他心安理得地接受了那个女人被公牛使用,甚至卑微地在一旁伺候,像个打杂的奴隶。而当他试图在那具残留着兽精的身体上寻找一点男人的尊严时,却只能拙劣地模仿野兽的姿势,并且……如此无能。 和那只让我几度昏厥、不知疲倦的“黑焰”相比,记忆中刘晓宇那温柔却短暂的性爱,此刻显得如此苍白、无力,甚至……令人生厌。 他不仅背叛了婚姻,更背叛了雄性的尊严。 他不配做我的丈夫,甚至不配做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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