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03 杀心与放手(GL) (第3/5页)
的时代,人人都盼着能压过别人一头,姜思焰尤其不能免俗。 她倒要看看这俩人有没有她惨。 姜思焰靠着书架滑坐到地上,恹恹地翻动书页。 讲的原来是两个民国才女的事。 “早上,两人打扮得齐齐整整,双双出门,行过断桥,穿过桃红柳绿的白堤,到平湖秋月对面的艺术学府里去学歌学舞,学画学琴,趁着夕阳双双回家。这模样竟可列入西湖十景中。” 一个雕塑家,一个绘画家,被作家写进文里,编入书中,从民国记到了现代,怎么算得上不幸?她们的生命已经长过寿命。 姜思焰最怕死后无人记得,带着隐约的攀比心读下去。 “爱是伟大的,同性爱尤其是神圣纯洁的,思瑾你是一个美妙天真的姑娘,你那热烈真挚的情感,使我是怎样感激!” 嚯—— 姜思焰手一抖,书掉到了地上。 和她好像的名字,什么同性爱? 吓得她以为学姐的情话被人抄进了书里嘞。 捡起书,这次倒是一下翻出了正在读的那页,陶思瑾直白到露骨的情话烫人眼球: “我们是已经订着了条约,我俩是永远不与男子去结婚的,我们预备新年去买二个的戒指,表示我们已经订婚的条约,是我们的纪念呀!” 嘁,好老的把戏。 姜思焰翘起无名指,扮个不屑一顾的表情,仿佛要演给谁看,视线却黏在银色的细环上不肯挪动。 是学姐用奖学金买的。 俗得很。 不自觉的笑挂在嘴角,带了几分代入感再去读书,滞在嘴角的笑却渐渐凝结成霜。 一样的争吵,一样的实力悬殊,一样爱到扼紧咽喉,一样分居两处直到无话可说。 直到…… “血迹从房内浴盆旁淋漓至草坪尸旁而止,尸体血肉模糊,额上有刀伤甚微,颈前刀切喉管已断,上身穿条子绒衫绿绒绳背心,下体则白布短裤跣足。” 陶思瑾杀了刘梦莹。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